咱先开个聊天室,特邀古月兄,tian xin君,XY兄,如果可能,冒昧地请laoliu君,渔夫君,其他谁来都欢迎,就是汉奸不要。现在纽约时间9:48pm.恭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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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 于 2000/09/22 20:49:06 发表在 汉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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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致古月兄,您好!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0:52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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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an xin君,XY兄,两位好!各位参加者,如果您也来了,先问个好!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0:5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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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试着在网上打长途电话,没打通电话,却赶上您点名。
作者:xy - 2000/09/23 00:1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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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说的都在下面的帖子里说了,就不重复了。咱们还是讨论翻译和诗歌吧!在公开论坛解决个人是非,I don't think it's a good taste,to say the leas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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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碰巧在线。汉英是学术论坛,聊天不宜。本人带头抵制。对不起了,正兄。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2 20:57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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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聊天,说情叙旧,是汉英的传统呀!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17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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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解。为什么?不解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03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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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正:您给人另外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。旁人都替您着急。
作者:旁人 - 2000/09/22 21:1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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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一句:请各位用坛上用过的笔名,大家昌所欲言,解除误会,走向一致的光明,不更好吗。不用着急吗,大风浪不是都收了吗?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2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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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致古月兄,您给我的email,受到了,可是只见到题目“正兄,您好!”正文是乱码,msie,netscape,各方法都试过,无法解读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0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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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不直接回email询问?需要提供地址吗?恕我直言,正兄,您让我越来越糊涂了。您是译哈代的正君吗?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2 21:2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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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您。但我爱古月,有我的爱之之道。眼光还是往远处看为好。我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来考虑事情的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27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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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,正兄,来晚了。正看奥运会呢。今天中国女子跳水真棒。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1:3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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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是女子200米自由泳,可惜没中国运动员参加。您看奥运会吗?今天中国金牌大丰收,已经14块了!
既然您提到我的email收到了,但读不了。那就好,还象以前那样,我这就把它挪到notepad上附给您好吗?象tx说的,聊天还是到email上去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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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高兴您的出现!我看就在这儿,先公后私,敞开谈谈,您看可好?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1:4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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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本意来讲,我一向不大赞成在论坛聊天。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1:5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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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坛之初,就是因为有网友反感闲聊,才开了“旧雨新知”论坛。当然,在认真讨论之余,乘兴聊几句的情况还是有的。但是,完全用论坛代替聊天室,或取代email,恐怕还得考虑一下他人吧?正兄是不是再考虑考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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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意不必。我是个现实主义者,汉英上什么事都发生了。我主张直面而对现实,。。。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2:0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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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不劫持您,您如绝不便直谈,或我先问几个简单问题,然后我直贴一两帖,省得费时间。
先说一点想象,现在我上帖的时候,就有人在操纵系统,作着手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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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您就多虑了。怎么操纵?又怎么做手脚?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2:4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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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您的email大意就是说,我们是坛上最早结交的朋友,一直把您当长辈敬重的。您也是我在联合国接待的第一位网友,也是唯一一位与我在联合国大楼的饭店共进午餐的网友。直到现在,我一直没有作过任何有损您我友谊的事情。
您那天因为楼下有人争执,突然来了一帖,点了我的名,而且说我用过“忠于”字眼。我想,我最多用过对论坛“很倾心”或与我“很铁”一类的字眼。使我感到很突然,也很痛苦。我email上想知道您在想什么,如果认为我哪方面得罪了您,可以尽管来email批我好了。
另外一点就是您提到公布私人间通信往来的事,也使我感到很唐突。一般人们是不会想到这一点的。无论说什么,私信代表着朋友之间的信任,并不产生社会影响,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。朋友之间能谈得那么深的,这网上也就正兄一个了。 您看吧,我有没有在论坛上或其它任何地方伤害过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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咎由自取!你太幼稚!活这么大居然还犯交友不慎的毛病!你俩病得都不轻啊!醒醒吧您哪!
作者:旁人 - 2000/09/22 22:48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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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帖之后,系统正常了。手脚之事,确属事实。。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2:5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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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解释email内容。我先请问一句,我在网上贴的帖子,有没有那一通是歪曲事实的?不说在观点上是否有分歧,只说事实有出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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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朋友,作为学术园地的文人,当然不应该歪曲事实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3:1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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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有的时候,误会总是难免的吧?比如说刚才就没人做任何手脚,而且昨天有人争执,您突然指责汉英和古月是乱汉英的,恐怕也有点误会,对吗?但这些事情,只要友谊还在,通过email沟通,都是可以得到解决的。我并不计较这些。我们还是朋友,对吗?别让他人笑话我们好吗?我知道你我都很正常。仍对您充满希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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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省时间,请问第二个问题,前两天网上有组织地攻击帖线,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3:24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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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动,流氓之类,您是介入了的,这些事有没有事实上的根据呢?如有,能不能分别略举一二主要之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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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组织的”是一种误会。那完全是网友们自发的。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3:3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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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作为管理人,可以坦言,没有组织任何人专门攻击另一些人。署名“古月”和“汉英”的帖子都在下面,没有用过一个您提到的字眼。希望我回答了您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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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跟个正常人谈谈吧!怎么不看对象?跟着受辱!可气!
作者:旁人 - 2000/09/22 23:3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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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您!如我数月前给您最好的email所说,过去的友谊,我很珍重,enjoyed it。对不起所有的误会!保重!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3:5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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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也多保重!另有一事请示,能否把这条帖线删除?晚安!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2 23:5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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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帖请保留到本周末星期日晚12:00pm,your time,可好?然后可能的话,请把我所有的帖子一并同时从网上删除。至少不要重贴,以让他们不久之后自然地消失掉,永久地从汉英上消失掉吧,切切此嘱!谢谢!
作者:正 - 2000/09/23 00:1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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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这么伤感嘛。看来您是个重感情的人。
作者:古月 - 2000/09/23 00:31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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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如果不愿删这帖就别删了吧。我笨嘴拙舌不善表达感情。加上公事私事,论坛的事,平常没有注意好好栽培友谊,都是我的责任。请正兄多多谅解!正兄仍是论坛创始顾问。这里少不了您的指导。您可不能撒手不管啊!一切问题都是可以解释清楚的。我们仍是好朋友。请经常来信!晚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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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正兄也是个性情中人。您这再见怎麽说的跟永别似的,真的让人很难过。老九,不许走!
作者:xy - 2000/09/23 00:44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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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,是最“后”的email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3 00:1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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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才遇见兵,有理说不清。建议二位挪到聊天页旧雨新知交心。并建议汉英删去本帖线。理由同前。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2 22:2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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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是在责我不讲理?没有理由删帖。古月兄如果觉得。。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2:3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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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不便谈,请允许问请教一二个问题,我可以随后上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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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双语问题,尽管提出,相信大家定尽力相助。如果是私人交流,最好私下沟通。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2 22:5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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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'd better not to wash one's linen in public. However much we like and respect you, we are not interested in your private matter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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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这不是您劝我的真正理由。您是说天下本无是非,大家各好自为之吧?。。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3:0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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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有有什么风浪要起?
过去封建社会,皇帝有过,还可以批评呢,甚至自下罪己诏,现在彼此平等,种种事情发生了,就不能互相谈谈,以为后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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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非我,怎么知道我的理由?:) But you are right, 天下本无事......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2 23:2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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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聊天也不是您的真正理由喽!:)
没有谁说有过不能批评,况且汉英论坛也没有神仙皇帝,最起码我感觉如此。但批评、谈心要讲方式和场合,至少不能强迫对方把个人思想观点公开于世。对不对?我讲了对别人的私事儿不感兴趣,应该有这个权利吧?您是大家敬重的汉英元老,译诗专家,但很多新来的网友并不了解。而您最近的帖文让我都怀疑是不是原来的正君。我要求删帖的原因,一部分也是为了避免新来者对您的误解。天下本无事,让我们互相帮助,尊重他人的选择,为论坛有力出力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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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,明白了。谢谢。。。。
作者:正 - 2000/09/22 23:4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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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您非我,怎么知道我的理由?:) But you are right, 天下本无事......”
这次倒是有事的。我实事求是。
“看来聊天也不是您的真正理由喽!:)”
我谈的确是我的心里所想。
“没有谁说有过不能批评,况且汉英论坛也没有神仙皇帝,最起码我感觉如此。但批评、谈心要讲方式和场合,至少不能强迫对方把个人思想观点公开于世。对不对?我讲了对别人的私事儿不感兴趣,应该有这个权利吧?”
对,说到这我也觉得我的话说尽了。仅给您和各位网友一个email地址。以后汉英我非邀不到。当然我没有什么值得要的。zyangz@hotmail.com 此信箱我几乎没用过,不知道还能不能开。如不能,我曾和渔夫君通过一两次email,可以请他帮转。
“您是大家敬重的汉英元老,译诗专家,但很多新来的网友并不了解。而您最近的帖文让我都怀疑是不是原来的正君。我要求删帖的原因,一部分也是为了避免新来者对您的误解。天下本无事,让我们互相帮助,尊重他人的选择,为论坛有力出力吧!”
谢谢,倒是真的不敢当。我作学生都不够。当初刚到汉英时,网页初创,内容很杂,对付当时的情况,养成了网上说话简单直鲁的毛病。不当之处,各位包含。但害人之心,从来没有。对谁都一样。
谢谢!再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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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anks for your understanding! Don't worry, be happy. I shall always remember you as my Hardy friend.
作者:tian xin - 2000/09/23 00:15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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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赞同tian xin的意见.
作者:蓦然 - 2000/09/23 00:08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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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向各位网友道晚安,再见了!向所有帮助过我的网友致谢!
作者:正 - 2000/09/23 00:0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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